坦桑尼亞發展規劃
來源: 時間:2016-04-08
1999年姆卡帕政府制定了《坦桑尼亞國家發展愿景2025)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Vision 2025,以下簡稱《愿景2025) ) ,明確了未 來25年的經濟發展日標。
2011年,政府首次制訂并向議會呈報了《愿景 2025) 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 ( 2011/12-2015/16財年) ,經議會審議通過 后開始實施。《愿景2025) 確立了坦桑2025年實現人均收人3000美元、 成為中等收人國家的發展戰略目標。
【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指導思想是"釋放坦桑發展潛力",主要目 標包括:消除阻礙經濟增長的障礙;增強國力,實現最理想的經濟增長,盡快減少貧困;培養有效利用機會的能力,充分利用本國、地區一體化及 全球化機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解決青年就業問題。
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確立了4個戰略支柱: (1) 維護當前經濟穩定局 勢,鞏固已有成績。 (2) 利用資源,發展經濟。優先發展綠色農業、畜 牧業、漁業及利用本國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發展工業。 (3) 有效利用本國 地理位置潛力,將坦桑打造成大湖區經濟、貿易和服務領頭羊。 (4) 開 發人力資源,擴大科技應用,提高經濟服務、政府、社會活動的效益和效 率。 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確定了6個優先發展領域的目標為農業、基礎設 施、工業、旅游、人力資源和信息通訊。 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明確了保障上述發展目標實現的經濟環境,其中 包括堅實的經濟、財政和預算政策、良政、良好的投資環境和醫療衛生服 務。
規劃確定的主要經濟指標為:經濟年增長率8-10%,通脹率低于5%, 出口占國民收入25%以上,國內收入占國民收入19%以上,外匯儲備足以 支付6個月以上貨物與服務進口,人均收入增至650美元,對外國援助依賴 度由25%降至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