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發展規劃
來源: 時間:2016-04-19
加人歐盟以來,捷克政府進行一系列經濟調整,采取了擴大開放領域、 降低稅收、改革社會保障體系等措施,同歐盟經濟管理體系進一步接軌, 促進捷克與其他歐盟成員國經濟融合,提高經濟競爭力。 2005年,捷克政府通過了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 2005-2014年)。這 是捷克首次制訂可持續發展戰略,確定了捷克2005至2014年爭取實現的 基本戰略目標。
第一,增強捷克的經濟競爭力,強調要保持經濟穩定發展, 確保捷克經濟能夠抵櫚國內外各種風險和消極影響;第二,保護自然資源 和生活環境,強調要將經濟增長和保護環境之間的沖突降到最低限度,在經濟、社會可接受的限度內保護捷克的自然資源,并提出要在全社會開展 可持續發展教育活動,使人們在生產、消費和日常生活中樹立可持續發展 意識;第蘭,加強社會和諧與穩定,強調要開發人力資源、減少失業、鼓 勵積極就業,以實現社會最大程度的和諧,同時還提出要確保捷克人口穩 定,改善人口年齡結構。此外,在科技和教育領域,國家要實現的目標是 進一步提高全民的教育程度,逐步增加科研投資,確保社會的競爭力。 然而,捷克經濟是出口型經濟,對出口依藏大,世界市場,特別是歐 盟市場變化對捷克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
2012年,由于捷克和歐洲整體 經濟形勢不景氣,此前制定的財政緊縮計劃難以實現,捷克政府已針對新 形勢下調了財政緊縮目標。根據新的財政緊縮目標,捷克政府將把財政赤 字控制在GDP的3.2%以內(此前計劃為3.0%) ;并于2015年將該比重進 一步降至1.6% (此前計劃為0.9%) 0 2014年,以社民黨為首、三黨聯合 的捷克新政府上臺,調整了緊縮政策,通過鼓勵投資、消費等措施促進經 濟發展,經濟增長擺脫了2012、 2013年的下滑態勢, 2014全年經濟增長 2%,財政赤字與債務占GDP比例均在可控范圍,通貨膨脹在0.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