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發展規劃
來源: 時間:2016-05-11
緬甸政府把從2011 /12財年開始的未來五個財政年度年均經濟增長率設定為7.7%,五年計劃目標是要實現農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基礎年的36.4%降低到29.2%;工業產值從26%提升到32.1;服務業產值從37.6%提升到38.7%。到五年計劃的最后一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要比基礎年增長1.7倍。根據改革需要和國家目前情況,緬甸政府確定了4項經濟發展原則,其中包括在加強農業發展的同時努力發展工業、省邦平衡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
2014/15財年(執行時間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經濟規劃主要內容:計劃本財年GDPt曾幅為9.1%; GDP農業占比28.6%、工業占比35%、服務業占比36.4%;投資領域的國家投資占29.4%、私人投資占70.6%;出口12.4萬億緬幣,進口12.7萬億緬幣;人均GDP為106.52萬緬幣(按當前匯率折算約1107美元)。GDP總量為54.42萬億緬甸(目前匯率折合約565億美元)。
2015/16財年經濟規劃調整了各領域占GDP比例,以逐年物價為基礎,將農業比例由原先的28.6%降至27.5%;工業由35%升至35.4%;服務業由36.4%提升至37.1。以逐年物價為基礎,將消費總額定為514484億緬元。人均GDP定為128.11萬一140.40萬緬元(按當前匯率折算約1200美元一13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