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牙買加中期經濟社會發展框架( 2012-2015年)及中期貸款工具 (Extended Fund Facility) 有關規定, 2012年牙買加政府將減少債務、 促進就業、增強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列為主要任務,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 措施,確保上述目標的實現,主要包括:稅收改革,陸續出臺稅收改革綠 皮書和白皮書,對稅收結構和管理模式進行調整:公共部門改革,包括養 老金、機構和人員精簡及工資限制增長協議:營商環境改革,完善企業并 購程序、制定擔保義務法案等;以及積極吸引外資、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和 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