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來源: 時間:2016-04-25
荷蘭基礎設施與環境部牽頭負責基礎設施、空間規劃和環境保護,其 下屬的公共工程和水務管理局( Rijkswa恒m恒at)負責項目具體實施工作。 2012年,基礎設施與環境部發布《基礎設施和空間規劃> (SVIR) ,明 確了荷蘭到2040年基礎設施和國土空間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同時,該 部每年公開發布《基礎設施、空間規劃和運輸跨年度方案) (MIRT) , 這是荷蘭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年度規劃性文件。
【航空運輸】在航空運輸方面,基礎設施與環境部于2011年頒布 (2011-2015年航空政策計劃) ,提出強化政府監管,提升航班飛行安全 水平,減少事故,同時簡化行政手續,降低行政成本,為航空公司減負。 加大對史基輔機場改擴建力度,不斷增加機場旅客運輸能力,穩定貨運量, 將史基輔機場建設成歐洲主要的客貨運送點。
【鐵路運輸】在鐵路運輸方面,荷充分利用歐洲鐵路貨運交通的發展 機遇,進一步建設荷蘭鐵路貨運網絡,將現有的每周250個鐵路貨運班次 逐步增加至320個班次,繼續建設Betuwe線,增加該線路連接點和貨運量。
【水路運輸】在水路運輸方面,荷蘭制定《海港工作討劃2014-2016), 大力建設鹿特丹港,重點做好"馬斯二期"工程開發工作,增加鹿特丹港口貨物吞吐量,提高港口貨物經內河分銷的能力,目標是至2030年,將內 河貨運分銷量曲目前的26%提升至45%。
【公路運輸】在公路運輸方面,荷蘭維持公路運輸在荷蘭物流體系中 的首要地位,提高其國際競爭力,推動物流公司合作,以提高運輸效率并 降低運輸成本,大力治理道路擁堵問題,減少貨運車輛平均堵塞時間。同 時,要求貨幸使用更加清潔、節能和低噪音的發動機,減少對環境的負面 影響。
【公共交通】此外,荷蘭政府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尤其是城際和市內 公共知匾,增加火車的覆蓋率,目標是至2020年實現較大的城市和區域均 有火車連接,提高有軌電車、公交車的使用率、安全性及效率,此外,鼓 勵出租、公司和學校班車等其他公共刻畫方式。
【電力建設】在電力方面,荷蘭政府鼓勵新能源發電,包括風電和生 物質能發電等。
【規劃項目】荷蘭目前規劃建設的主要項目是鹿特丹港口的擴建工 程,又稱"馬斯平原二期工程 用于集裝箱裝卸和化工產品分銷運輸,工程占地面現達2000公頃,預計到 2014年全部完工,完工后新港口可承載1.8萬個集裝箱,鹿特丹港口總面 積將達1.25萬公頃,鹿特丹附近的海岸線將向海面伸出3.5至4公里,使荷 蘭海岸線全長增加11公里,整個工程將使荷蘭版圖增加了相當于4千個足 球場的面積。"馬斯二期"總耗資約為3創乙歐元,其中,歐洲投資銀行提 供了9億歐元貸款,其他資金全部來源于鹿特丹港務局,該局是由鹿特丹 市政府 (70%) 與國家 (30%) 共同控股的一個非上市公司。 根據荷蘭公共采購法要求,金額超過500萬歐元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需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原則上符合條件的本土和外資企業均可報名 參與招標,詳細規定參見( 2012 荷蘭工程公共采購規定》 (ARW/Aanbestedings Reglement Werken 2012) 和《均衡指南》 ( Proportionaliteits Gids )。 網址: www.pianoo.nl/regelgevinglaanbestedingswet-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