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濟輻射市場
來源: 時間:2016-03-30
斐濟是南太平洋14個島國中經濟實力較強的國家之一。由于地理和歷 史原因,輻射市場主要是南太平洋島國和澳大利亞及新西蘭。 斐濟是WTO成員國,還是下述區域性貿易協定成員:
【美拉尼西亞先鋒集團 (MSG) 貿易協定】是與巴布亞新幾內亞、瓦 努阿圖、所羅門群島等國簽署的貿易協定。斐濟1998年加入該協定。自 2006年起,除協議明確排除的貨物外,斐濟為原產自 MSG成員國的貨物 提供免稅待遇。 2005年,成員國對協議進行修訂,開始采用負面清單 ( Negative Li剖)方式,清單之外的所有貨物在成員國之間流動享受優惠 關稅待遇。斐濟沒有設置負面清單。
【太平洋島國貿易協定】是14個島國論壇成員國之間簽署的貿易協 定。目前,除帕勞和馬紹爾群島外,其他12個太平佯島國均已簽署協定。 協議規定,除例外清單列出貨物之外,其他原產自成員國的貨物進人另一 成員國市場時,在2010年前削減至零關稅,例外清單上的貨物在2016年 前減至零關稅。
【太平洋緊密經濟關系協定, PACER Plus 】 2001年8月簽署, 2002 年10月開始生效,成員包括太平祥島國論壇國家、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PACER本身并不是貿易協定,只是一個談判框架。
【南太平祥地區貿易和經濟合作協定, SPARTECA 】 1981年簽訂。 成員包括太平洋島國論壇國家、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澳、新對所有原產于 島國的貨物給予免稅進入待遇(對澳出口的庶糖除外) 0 SPARTECA的 原產地規則較為復雜,各島國希望修改規則,便利進人澳新市場。
【臨時經濟伙伴協定】2009年12月簽訂。歐盟對斐濟出口貨物給與免 稅、免配額待遇;斐濟則承諾在未來15年過渡期內對來自歐盟的87%的貨 物逐漸取消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