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輻射市場
來源: 時間:2016-04-01
【多邊貿易協定】津巴布韋是世界貿易組織 (WTO) 的成員國。津巴 布韋參與的一項較重要的多邊貿易協定是洛美第四次會議協定 (Lome IV Convention) ,該協定是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簡 稱ACP) 和歐盟國家達成的旨在平衡雙方貿易,促進ACP國家經濟發展的 一項協議。
【地區組織】津巴布韋是東南部非洲共同市場( The Common Market for Eastem and Southem Africa, COMESA) 與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 (Southern A制ca Development Community, SADC) 的成員國。根據相 關協定, COMESA應該在2012年建成自由貿易區,絕大部分商品在成員 國之間貿易實行零關稅。
【雙邊貿易協定】津巴布韋與以下非洲國家簽訂了"優惠貿易協定" ( Prefe陪ntial Trade Agreement) :南非、馬拉維、博茨瓦納、真桑比克、 納米比亞。 津巴布韋與以下非洲國家簽訂了"最惠國協定" (Most Favoured Nation Agreement) :贊比亞、剛果民主共和國、安哥拉、坦桑尼亞、斯 威士蘭、萊索托、尼日利亞、烏干達。 根據普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的原則, 津巴布韋享受來自一些發達國家的最惠國( MostFavored Nation, MFN) 待遇稅率,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捷克、匈牙利、日本、新西蘭、挪威、 斯洛伐克、瑞士、美國及歐盟成員國。 歐盟在2009年與馬達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爾及津巴布韋四國簽訂 了經濟合作協定,并于2012年5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