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基礎設施狀況
來源: 時間:2016-04-18
【 公路】截至2014年才2月 31 日,丹麥公路總長7440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16 公里,共有各種機動車約420.2萬輛,其中小轎車233萬輛、貨車42.7萬輛、 巴士1.3萬輛。丹麥擁有發達、完善的公路交通網絡,可迅捷地通往北歐 地區各大市場。連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和瑞典第蘭大城市馬爾默的厄勒大 橋2000年開通后,丹麥成為通往斯堪的納維亞國家和波羅的海地區的天然 門戶。
【鐵路】截至2014年12月 31 日,丹麥鐵路里程2636公里。鐵路網密度為每 1000平方公里國土擁有鐵路61.4公里。丹麥鐵路與德國和瑞典聯通,許多 鐵路線鋪設在大型橋梁上,如連接西蘭島和菲英島的大貝爾特海峽大橋和 連接哥本哈根和馬爾默的厄勒海峽大橋。
2014年丹麥鐵路貨運量為808.3 萬噸,客運人數達2.66億人次。 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市地鐵一期于2002年通車, 2007年全面完工。目 前有2條線路,總長引公里,其中地下10公里,地上刊公里,共22個地鐵 站,覆蓋了哥本哈根主要地區和機場。哥本哈根市地鐵準時可靠, 2010 年在倫敦舉行的地鐵大會上被授予"最佳地鐵"和"最佳無人駕駛地鐵" 兩項殊榮。日前,哥本哈根正在建一條長15.5公里的地鐵環線。此外,地 鐵3號線和4號線預計于2018年通車運營。
【空運】丹麥共擁有23座機場,包括4座國際機場。位于首都的哥本哈根機場 是歐洲四大機場之一,為北歐地區的重要空運樞紐,也是斯堪的納維亞地 區最大的機場,歐洲主要城市均在該機場2小時飛行區覆蓋范圍內。 2005 年哥本哈根機場被航空運輸研究協會評為歐洲最佳機場.2011年在全球最 佳機場評比中排名第十; 2008和2009年被評為歐洲最高效機場。
該機場 距離市中心僅8公里,到達哥本哈根中央火車站僅需15分鐘。目前共有超 過60家航空公司在該機場運營,服務全球120多個目的港。哥本哈根機場 2014年客運量為2560萬人次,未來哥本哈根機場將增容客運量至每年 4000萬人次。北京、上海至丹麥哥本哈根已開通直飛航線。除哥本哈根外, 丹麥還有三座國際機場,分別位于日德蘭半島上的奧胡斯、奧爾堡和貝倫 市。 2013年丹麥空運貨物總量為15萬噸。
【托運】丹麥水運發達,海運肩負著主要的對外貿易運輸。丹麥海岸線全長 7314公里,擁有137個海港,奧胡斯港和菲德烈西亞港貨運量居前列。其 中1/4的港口年貨物吞吐量達到50萬噸,占海運貨物總量的90%,丹麥港 口與世界各主要港口間有貨運線路。水路總長為400公里。截至2014年12 月31 日,共有船舶1742艘,總噸位1410.5萬噸。
2014年,港口集裝箱吞 吐量46.8萬個,貨物吞吐量7479.6萬噸。港口中有74個為客運港口,一半 以上客運港口年客運量達到25萬人。許多交通港口在國內有渡船航線。 2013年丹麥水運貨物總量7897.7萬噸,客運量3143.1萬人次。
【電話】丹麥擁有歐洲最先進的通信設施和數字化網絡。丹麥固定電 話網用戶約為145萬戶, 42%的家庭擁有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用戶為823 萬戶,平均每人使用1.48部手機; 98%的丹麥家庭擁有移動電話(移動電 話普及率高于歐洲平均水平)。
【互聯網】丹麥政府重視互聯網和數字化建設。近年來,政府采取一 系列措施打造"數字丹麥"。丹麥網絡用戶304.7萬,寬帶用戶214.3萬。 93%的丹麥家庭裝有網絡連接,每100個丹麥人擁有54.9-個臺式電腦, 99% 的企業裝有網絡連接, 91%的丹麥企業擁有自己的獨立網頁, 99%的企業 使用ICT服務。丹麥成為歐洲國家中互聯網使用率最高的國家, 90%的丹 麥家庭接人寬帶,僅次于挪威、瑞典和荷蘭; 82%的丹麥消費者使用網上 購物, 83%的網購交易在丹麥境內,丹麥的網上商戶在消費者中有較高的 信任指數;社交網站在丹麥人中也非常流行,在16-74歲的人群中,擁有 社交網站賬戶的丹麥人有58%,而歐盟平均水平只有38%。
【郵政】歸麥于2005年開始在郵政領域推行私有化,丹麥郵政局( Post Denmark A/S) 為上市公司,在全國有約900個郵政服務受理點(包括辦 事處和郵政商店等) ,擁有員工21000名,每天處理來自520萬客戶的1100 萬封郵件。近年來丹麥郵政業務持續虧損, 2013年總收入為82.43億丹麥 克朗,比2012年下降6.9%。
【電力】2014年丹麥全年電力產量31970干兆瓦時,凈進口電力2919千兆瓦 時。全國共有大小6000個發電廠,主要使用煤、風能、天然氣、生物沼氣 發電,其中鳳力發電占39%,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總消費的26%。丹麥發電 量的53.2%來自大型熱電聯產電廠, 40.7%來自可再生能源。丹麥電網與 北歐網絡對接,丹麥、瑞典、挪威、芬蘭之間建立了北歐電力市場,進行 電力的相互輸送。
直至20世紀90年代,丹麥的電力生產和供應還沒有實現市場化。電力 行業整體為絕對的壟斷行業。電力市場改革始于1999年電力供應法案,該 法案要求輸電和配電打破壟斷,與發電和售電完全分開,實現無綁定責任。 新的電力供應法案包括一項全面的路線圖,規定丹麥終端電力用戶市場放 開的時間點,即到2013年1月才日,丹麥電力市場全面開放,且運行良好。 丹麥國有輸電運營商與挪威、瑞典、芬蘭以及波羅的海各國的輸電運營商 共同負責北歐電力市場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