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金融概況
來源: 時間:2016-04-08
【當地貨幣】坦桑尼亞當地貨幣名稱:先令,可自由兌換。 2015年5月 11 日坦桑尼 亞中央銀行公布的美元兌先令、匯率為 : 1美元=1918先令。自2009年以來 坦桑尼亞先令對國際主要貨幣匯率持續小幅貶值,人民幣不能與先令直接 結算。
【 外匯管理】坦桑尼亞雖然實行外匯管制,但政策較為寬松,金融管理部門對外匯 兌換業務持開放態度,外匯兌換相對簡便,大多數銀行都可以從事本國貨 幣(先令)和外匯業務,其外匯、匯率指導價格由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決定; 在所有大城市都可看見私人開辦的各類貨幣兌換所。
所有從事進出口業務 的公司都可以憑有效合同從自己的開戶銀行兌進或兌出外匯,只須事先登 記而無須專門批準。所有外匯和國內貨幣在坦桑尼亞國內銀行間都可以自 由劃轉。 坦桑尼亞的外匯市場由批發和零售市場組成。
坦桑尼亞通行的外匯主要是美元和英鎊,其他還包括歐元等。由于同處東非共同體的原因,坦桑 尼亞的先令與肯尼亞、烏干達的先令也實現自由兌換,坦桑尼亞的銀行還 可以以這兩國貨幣的形式發放貸款。 坦桑尼亞目前經常項目下的外匯可實現自由兌換。政府已經接受了國 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的義務,以剌激外國投資者來本國投資。對于大 宗貿易,相關貿易公司只要向銀行遞交申請并獲得批準,就可以在結算時 憑單據按當時市場價格兌換和匯出美元。
對投資或工程承包項目,坦桑尼 亞政府保證可以通過經批準的商業銀行無條件地自由兌換貨幣匯和出以 下項目:投資和經營所得的凈利潤和虹利;獲得外國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按照投資法登記的技術轉讓協議所發生的版稅和費用;經營企業出售或清 算所得的匯款(除去全部稅收和其他債務之外的凈收入)或投資所得的利 息:坦桑尼亞企業外籍人士的報酬和其他津貼,在繳納所得稅后的合法收 入。利潤匯出不用交稅。
【銀行機構】截至2014年4月8日,在坦桑尼尼亞中央銀行注冊登記的商業銀行有 38家,金融機構有21家。過去6年間,坦桑尼亞銀行資產增加了近3倍,從 2006年的5.5萬億先令擴充到2014年的22.9萬億先令(約合118億美元)。 目前,資產最大的3家銀行是FBME銀行、 CRDB銀行和NMB銀行。
目前,在坦桑尼亞境內占據重要地位的國際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世界銀 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非洲開發銀行和東非開發銀行,其業務范圍主要 為政策性業務,包括通過貸款、投資及技術幫助提高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 展水平。其經營優勢主要在于貸款期限長、利率低,劣勢在于這些金融機 構在發放貸款的同時要附加一些政治條件。
【融資條件】各家銀行的融資條件不盡相同,具體情況可與各銀行營業部聯系獲取 詳細信息。 在坦桑尼亞中央銀行注冊的銀行名錄和聯系方式可通過下列鏈接查 閱: www.bot-tz.org/BankingSupervision/RegisteredBanks.asp
【信用卡使用】中國國內商業銀行發行的Master卡、 Visa卡在坦桑尼亞均可使用,但 范圍有限,僅在國際機場、大型超市和五星級酒店可用,小型商店、酒店、 招待所、餐館和普通商販不具備刷卡條件。
【證券市場】1996年,坦桑尼亞政府在達累斯薩拉姆設立了股票交易市場。截止到 2014年底,共有13家上市公司。規模較大的上市公司分別是:坦桑尼亞氧 氣公司 (TOL) ,坦桑尼亞飲料公司 (TBL) ,坦桑尼亞茶葉包裝公司 (TATEPA) ,坦桑尼亞煙草公司 (TCC) , TANGA水泥公司,瑞土航 空(坦桑尼亞)公司( SWISSPORT) , TWIGA水泥公司,坦桑尼亞社區 銀行 (DCB) ,坦桑尼亞小額貸款銀行 (N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