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投資吸引力
來源: 時間:2016-05-10
哈薩克斯坦是中亞地區經濟發展最快、政治局勢比較穩定、社會秩序相對良好的國家,有著豐富的石油、天然氣、煤炭、有色金屬等礦產資源,農業基礎良好,廣闊的牧場適于畜牧業發展,生態狀況優良,地理位置優越,人文條件也好于其他中亞國家。
哈薩克斯坦自獨立以來,堅持奉行積極吸引投資的政策,并加強了有關立法工作。1997年,哈薩克斯坦頒布了《哈薩克斯坦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的優先經濟領域的清單》和《與投資者簽定合同時的優惠政策》。近些年又先后通過了《國家支持直接投資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對投資者做了各種保證。此外,哈薩克斯坦批準了創辦投資保護多邊協會的1985年《釜山公約》,以及1997年投資者權利保障的《莫斯科公約》。哈薩克斯坦加人了國家與自然人,或法人之間投資糾紛協調公約組織(ICSID ),已與英國、美國、法國、俄羅斯等國家簽訂了保護投資的雙邊協議。2015年6月,哈薩克斯坦做為意向創始成員國簽署建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協議。哈將在2015年12月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成員國。哈薩克斯坦的法律規定所批準的國際協議優先于國家法律。如果所批準的國際協議中的規則不同于國家法律中的原則內容,將接受國際協議中的原則。2003年4月,哈薩克斯坦頒布了新的《投資法》。投資立法工作對吸引外資起到了積極作用。
2009年納扎爾巴耶夫總統發表講話,闡明了一貫堅持的投資開放政策,鼓勵外國投資者增加投資并拓寬投資領域,促進哈薩克斯坦經濟多元化發展。強調當前形勢下的再投資對哈薩克斯坦和外國投資者均有利。再投資使哈薩克斯坦獲得更多資金,有利于實現經濟多元化發展目標。對外國投資者來說,因哈薩克斯坦開始實施增加本國企業產品及服務采購份額的計劃,再投資可以創造獲利的機會。同時,將為外國投資者的利潤再投資創造必要條件,政府也將采取措施,提高本國公司經營透明度,完善公司審計與管理,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本國企業對外資的吸弓}力。哈薩克斯坦也鼓勵外國投資者面向加工制造業、農業、可再生能源等領域投資。目前,哈薩克斯坦希望外國投資者對哈薩克斯坦中小企業的新技術、加工及服務領域進行再投資,同時希望外國投資者轉變投資觀念,關注基礎領域如農業,以及可再生能源等新經濟領域的投資潛力。
多年來,在良好的投資環境下,大量外國投資者不僅擴大對哈薩克斯坦投資規模,而且進人相關經濟領域,為哈薩克斯坦非能源領域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金。
世界經濟論壇《2014-2015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哈薩克斯坦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144個國家和地區中,排第50位。
世界銀行《2015年經商環境報告》顯示,哈薩克斯坦在189個經濟體中排名第77位。
【經濟增長率】2010年哈薩克斯坦經濟增速為7%, 2011年為7.5% ,2012年為5.0%, 2013年為6%, 2014年為4.3%}
【產業結構】2014年哈薩克斯坦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別為4.3% , 33.5%和62.2%
【財政收入】哈薩克斯坦2014年度政府制定的國家預算具體是:財政收人73213億堅戈(約合409億美元),支出77919億堅戈(約合435億美元),赤字10867億堅戈(59億美元),約占GDP的一2.9%0
【內債水平】2014年哈內債41780億堅戈(236.6億美元)。
【外債水平】2014年哈薩克斯坦外債1570億美元,同比增長4.8% o主權外債僅為86.35億美元,占比5.5%,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7。非主權外債1484.27億美元。其中,企業外債792.01億美元,占比50.4%短期外債99億美元,長期外債1471億美元。外債主要來源國為荷蘭(426.57億美元)、英國(269億美元)、中國(159.69億美元)和美國(127.33億美元)。哈薩克斯坦外債水平低,不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限制。
【國際評級】截至2015年3月31日,國際評級機構穆迪對哈薩克斯坦主權信用評級為Baa2,展望為穩定。截至2015年3月14日,國際評級機構標普對哈薩克斯坦主權信用評級為BBB/A-2,展望為負面。截至2015年5月1日,國際評級機構惠譽對哈薩克斯坦主權信用評級為BBB+/F2,展望為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