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吸收外資
來源: 時間:2016-05-04
2001年,黎巴嫩頒布了旨在吸引投資的第360號法律《投資法) ,該 法律的實施,對外國投資者有較大影響。近年來,隨著局勢趨穩,黎對國 外投資的吸引力也進一步提高。 2011-2013年對黎巴嫩外商直接投資總額分別為3刷乙美元、 37.刨乙美 元和28.3億美元。黎巴嫩鼓勵外商投資的領域包括工業、食品及飲料行業、 旅游業、農業、信息技術、電信、媒體等。對以上領域的投資,黎巴嫩給 予優惠政策。 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發布的2015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 2014年, 黎巳嫩吸收外資流量為30.7億美元;截至2014年底,黎巴嫩吸收外資存量 為568.劊乙美元。據黎巴嫩經貿部統計,在黎巴嫩注冊外資公司主要來源 于阿拉伯國家和歐美。 2014年, 71%的投資集中在旅游業,工業投資占 25%。
【外國援助】 據黎巴嫩重建委統計. 1992至2013年黎巴嫩共接受國際援助99.43億 美元,其中無償援助28.77億美元,占29%. 貸款70.6創乙美元,占71%。 黎巴嫩接受援助最多的國際組織為阿拉伯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占 13.54% )、世界銀行(占刊 .54%) 、歐洲投資銀行(占11.18% )、伊斯 蘭發展銀行(占10.29% )、歐盟(占5.78% )、聯合國(占1%) 等;主 要援助國為科威特(占11.57% )、沙特(占9.48% )、意大利(占5.51% )、 法國(占4.51% )、卡塔爾(占3.29% )、德國(占2.04%) 、美國(占 1.62% )、日本(占1.33% )、中國(占1%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