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吸收外資
來源: 時間:2016-05-09
自 1984年起朝鮮開始吸引外資創辦合資合營企業。 1984年以來,相繼 頒布了《外商投資法》、《合營法》、《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商稅收法》等 涉外經濟法規。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發布的2015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 2014年,朝鮮吸收外資流量為1.3億美元;截至2014年底,朝鮮吸收外資存 量為20.1億美元。
【外國援助】據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辦公室 (OCHA) 統計, 2014年國際社會 對朝鮮援助2835萬美元。其中,韓國657萬美元、瑞典489萬美元、瑞士們6 萬美元、加拿大360萬美元、法國104萬美元、挪威100萬美元和德國60萬 美元。此外,聯合國中央緊急應對基金 (CERF) 向常駐朝鮮的5個聯合國 機構提供了650萬美元。從援助領域看,保健項目 1318萬美元,占整體援助 規模的47%; 其后依次為糧食援助 (827萬美元)、飲用水衛生 (108萬美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