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來源: 時間:2016-05-11
(( 2011-2016年菲律賓發展規劃(PDP)》(以下簡稱《規劃》)將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作為菲律賓政府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并將包容性增長和減貧作為建設基礎設施的根本目標?!兑巹潯反_定,發展基礎設施的重點是優化資源配置、吸引投資、增強透明度、創造就業、適應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其中,吸引投資是重中之重,要改善制度和監管環境,并鼓勵投資者參與公私合作伙伴(尸尸尸)項目。
(1)交通
菲律賓經濟發展主要集中在首都大馬尼拉區及其周邊地區。自2004年以來,菲律賓政府一直將“去中心化”作為發展交通基礎設施的努力方向,本屆政府將繼續堅持該政策,重點項目包括:海上高速公路系統和連接全國各主要島嶼的滾裝船(RO-RO)碼頭;為到達主要景區提供便利的旅游基礎設施;有助于推動棉蘭老和平進程的項目;有助于大馬尼拉區經濟向周邊擴散的項目。
菲律賓政府將實施一項全面、長期的“全國交通政策(N下P)”,建設戰略性交通設施并加強維護和管理,整合多功能物流和運輸體系,實現有關政府部門監管和運營職能的分離,加強交通安全執法,加強社區間互聯互通。具體措施包括資金分配上優先保障現有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堅持“用戶付款”原則,恢復每年從“道路基金”中優先保證道路保養經費的政策;鼓勵投資商參與尸戶尸項目;為主要景區和農作物產區提供通道;推動環保型、人性化的交通設施建設;根據全國總體規劃建設多個物流走廊;改造滾裝船碼頭;加強與其他東盟國家的海上互聯互通;擴張航空服務等。
(2)水務
根據菲律賓對“千年發展目標”所做承諾,到2015年將缺乏干凈飲用水的人口減半。為此,菲律賓政府將實施“水資源整合管理計劃”,力爭為千年目標配置更合理的資金規模,成立牽頭管理水資源和水處理的主管部門,提升中央政府部門、地方政府、水務企業的能力?!兑巹潯肪凸┧?、衛生、污水處理、灌溉、抗洪和下水道等環節和部門的基礎設施發展分別作了具體規定。
(3)能源
2010年,菲律賓全國能源總供給為4070萬噸石油當量,能源自給率為57.5%。石油占能源總供給的35.9%,其次是地熱(21% )、煤(17.2% ) ,生物質能(13.1%)以及天然氣、水電、風能、生物燃料等。菲律賓政府預計,2013年到2016年能源最終消費總量將達2770萬噸石油當量,2009-2016年期間消費量年均預計增長2.3% } 2009年,運輸部門為最大需求部門,消費量占比為36.5%。菲律賓政府預計工業部門將成為能源需求增長最快的部門。2014年,菲律賓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為1732萬千瓦,其中燃煤發電占32.1,水力發電占20.3%,燃油發電占19.4,地熱發電占10.8%《規劃》確定,2011-2016年期間,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將加快油氣區塊的勘探開發;加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開發環境友好型能源資源,研發相關技術;增加替代能源的使用;加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節能的立法工作;實現可靠的電力供應,在棉蘭老地區實現能源供應的多樣化,研究可替代發電技術,評估能源設施應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災害的能力,與其他東盟國家能源政策進行對比分析,設定允許政府在私營部門投資不振的情況下重新介入發電行業的條件。
(4)信息通訊
《規劃》確定,菲律賓政府將致力于發展快速、可靠、廉價的通訊和信息服務產業,積極為在農村和無服務地區開展通訊基礎設施投資提供激勵政策;實施可持續的社區電子中心項目;采取措施保障網絡數據通訊安全和隱私等。相應地,菲律賓政府將加快立法、監管和政策改革,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并增強政府的透明度、效率和公眾信任。
(5)公共服務
規劃》還對廢物處理、住房、醫療、教育等部門的基礎設施發展作了具體規定。
近年來,隨著財政狀況好轉,菲律賓政府調控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有所增強,對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逐年增加。但由于財政基礎薄弱,菲律賓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總體表現欠佳,與區域內先進國家存在較大差距,在不少領域仍需倚重私有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和外國援助資金。政府資金主要投人交通、農業(灌溉)和公共服務(醫療、教育)領域,而水務、能源(石油、電力)、信息通訊、公共服務(廢物處理、住房、醫療、教育)等領域則部分或全部通過私有化推向市場和社會??傮w上,菲律賓基礎設施領域私有化程度較高,投資商可通過金融機構、股市、債市開展融資,投資回報較好,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但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公眾和企業使用基礎設施的成本。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主要由公造部和交通通訊部負責,占用了大部分政府財政和外國援助資金。公造部負責道路和橋梁的建設和維護,交通部則負責鐵路、城市軌道、港口、海運、航空、政務網絡等。此外,農業部負責農田灌溉,大馬尼拉發展署及地方政府分別負責轄區市政和水處理等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