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來源: 時間:2016-05-11
【電力】2014年4月11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通過新的國家能源基本計劃,將核電定位為“重要基礎電源”并寫明推動核電站重啟的有關方針。新的發展規劃反映了安倍政府將核電納人經濟增長戰略的政策,徹底告別民主黨執政時提出的“零核電”方針。同時,加快采用可再生能源也是該計劃的主要內容之一,計劃在腳注中寫入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發電J急量的比例“2020年達到13.5% , 2030年達到兩成左右”這一政府目標,力爭實現更高水平,計劃中還寫入將實現電力與城市燃氣零售的全面自由化。
【鐵路】重點項目:東京至大阪的磁懸浮中央新干線,設計時速每小時505公里,一期工程東京至名古屋段將于2014年或2015年開工,預計2025年建成,行駛時間為40分鐘。二期工程名古屋至大阪段預計2045年建成,未來東京至大阪僅用1小時。
【地鐵及軌道交通】為迎接2020年東京奧運會,東京都正在規劃首都圈部分現有地鐵及軌道交通線路延長及新線建設項目。名古屋、大阪、仙臺、橫濱等地也有新增線路或現有路線改建、延長等項目規劃。
【公路】日本現行的公路設施發展規劃始定于1987年,包含在日本《全國第四次綜合開發計劃》當中。當時制定的發展目標是,到2015年,日本全國高規格主干道路(主要指高速公路和部分高等級國道)總里程達到14000公里,實際效果是高規格道路遍及全國所有地域的1小時交通圈內,道路網絡覆蓋到主要機場、港口的30分鐘交通圈內。即所有民眾利用普通聯絡道路均能在1小時內進人高等級主干道,從主要機場、港口到高速公路人口的所需時間要在30分鐘以內。
2012年底,自民黨安倍政權上臺,借東京成功獲2020年奧運會主辦權之際,安倍政府欲積極推進首都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首都高速中央環線、東京外圍環線和首都圈中央環線這三條環狀高速的工程進度。目前,日本政府正著手制定“交通發展中期計劃(暫定名)”,現階段正廣泛征求各界意見建議。
日本是GPA倡導國和簽約國之一,按照日本在G PA中的承諾和日本國內法律,允許外國企業參與其國內基礎設施建設,但限于其國內系列法規具體內容,對企業資質、資格、技術水平等要求苛刻、審查嚴格、手續復雜,令外資企業望而生畏,多年來鮮有外國企業參與該國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主管部門】日本基礎設施主管部門為國土交通省及各地方政府建設整備局,各項目主管單位每年會依法定期公開發布相關項目招投標信息。根據W丁O政府采購相關規則,日本對大規模工程項目多采用普通競標和指定競標、隨意合同等三種方式對外招標,鑒于其國內法規要求,外國企業較難最終單獨獲得相關項目。